Archive for the ‘会心一笑’ Category

征婚启事

10月 29th, 2011

学霸室友最近跟打了鸡血一样,每天上帘卷西风床前默念好几遍一定要找到男朋友,是为了要在神棍节来临之前解决掉个人问题么。于是就托了另一个学霸在人人上发征婚启事,用英文,非诚勿扰。
结果是,别人对帮她发的那个学霸表白了。
人生啊,还真是寂寞如雪。
不管怎么样,为了避免被划入zhuangbility行列,我是尽量不在可以用中文的地方写英文的,好吧,我错了。
就算文辞再怎样斐然,如果是真的定下心来想找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的话,还是用中文写吧。
如果是我,我的要求是很简单的。

1. 江浙沪长三角人士,城市户口。(妈妈的要求)
2.家境小康即可
3.学历什么的,对方觉得没意见就可以了(我可以不读phD)
4.身高的话,希望可以让我没有负担的穿高跟鞋,即使未来五年内还是以平底球鞋为主
5.理工科男优先,如果业余爱好是历史人文的话最好!
6.性格,会忍耐,会理解吧
7.兴趣爱好,不限,我什么都可以懂的
8.好像没有了

医院奇遇记

10月 24th, 2009

唉,高中时代最后的一次运动会就这样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流感给搅和了。


周四晚上因为头实在是痛得厉害,走起路来就像踩棉花。于是父亲二话不说就把我送到了社区医院,测出有一点低烧,然后就去找医生看病。然后奇遇一就这样发生了,那个年轻的值班医生侧脸酷似今何在!我原本晕乎乎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然后反复观察了很久。那个医生到没注意,大笔一挥,挂两天盐水先!


然后就去了注射室,然后在那里有了第二个奇遇。我的手背向来神奇的找不出静脉,几年前因为皮肤过敏连续去第一医院挂了好几天的针,然后上至护佳节又重阳士长下到小护佳节又重阳士全部只能扎我的手腕。但是那天晚上,那个值班的老护佳节又重阳士神奇地在我的手背上找到了静脉,然后一针搞定,唉,谁说社区医院没有人才。


第二天,我顺理成章地翘掉了运动会,然后又去打针。年轻小护佳节又重阳士再次强悍地在我的手背上找到了静脉,看来人才还不止一个。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明明输的只是Nacl,我却头晕想吐只想晕过去,就在那时奇遇三出现了!坐在我后面的大婶接了个电话,声音回荡在整间医院,立马把我的神志给拉了回来。她滔滔不绝的讲着,把整个家底都给掀出来了,总体情况是:


1.  已退休,住在外面正在减肥,用掉一千多块没有效果。


2.  只有一个女儿,高居总经理之位,女婿是街道主任。


3.  业余的甬剧演员,可以在中山饭店唱二十场,也为此而减肥。


4.  充分体现了中国人的劣根性,电话里谈的笑容满面,挂断电话后立刻开骂浪费了自己这么多时间。


5.  脱掉鞋子打针,背影体积庞大,是Nicole的两倍。


但是,虽然这位大婶很不受人待见,但看在她直接地缓解了我的痛苦上,就全当生活里的一乐吧。是谁说的,生活需要乐趣。


 

But we were very happy

08月 11th, 2009

昨晚在押轴的英文版杀人游戏中结束了口语课程。


半个月的时间,想起来真是感觉意犹未尽,那一个个美好的夜晚。


十个左右的同学,却没有一个晚上是完全凑齐。中途不时有人离开,也有人不断加入。当我们一次次为了某句话某个词笑的前俯后仰时,我经常会有一种错觉,我们似乎是认识了很久很久的朋友,坐在一起谈天说地,无往不至。


也曾被这样的氛围困惑过,所以去试听了一节advanced lesson。上课果然变的很有章法,每个环节丝丝入扣,围绕着一个主题不再偏离。我微笑着坐在一群看上去很精英的人中间,却感觉浑身不自在。虽然有大量的单词我听不懂,却还要矜持的不时点头示意我很入神,其实在短短的两个小时里我看了无数次表。


虽然这的确符合我之前对于口语课程的想象,却还是选择飞速逃回那一群草根中间。虽然我们的水平很滥,虽然我们讨论时要加上一大堆的手势才能使对方明白,但是在这里我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我不用担心自己会说错,也可以在会意时放声大笑,和他们一起。


十五个夜晚,记忆里难得的愉快。我们没有什么主题,基本就是凑在一起聊天,其中又有四个性格迥异却引发无数笑点的男生,想要不欢乐都很难。


Scene 1


Cloud,他贡献了我最有收获的两个语法点。作为全场最欢腾的人,他被外教John无数次的纠正了过去式,和一个贯穿课程的词组。记住,当你想说“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要脱口而出“one people”而要说“one person”。


Scene 2


Spy ,虽说他赖以成名的是“dirty joke”(有些词用英语表达出来真的很难),但是我却忘不了最初他讲述英语新闻是不假思索的那一句“Jing jing Guo”,当时全场都被这个听起来很怪异的英式中文名给雷翻了。


Scene 3


Bell,长的真的很年轻,他和Cloud相差六年第一次见面时我却以为他们是同学,不过这两人看上去的确像从小一起玩大般的熟。Bell的发音的确很匪夷所思,但是心理素质却不是一般的好。每当被John纠正或者惹来哄堂大笑时,他还是可以面不改色的继续讲下去。相对于Bell,我们更愿意叫他“Top Gun”,他有一次介绍了这部电影,在听到中文译名后我们长叹一声,居然是“壮志凌云”。


Scene 4


Lee ,英文说的含糊且飞快,思维也很拓展。这样一个看上去很严谨的人却被同班女生爆料是全班最猥琐的人!顺便提一下我们几个人这次对于John最大的贡献是,在反复的提及强调下,他终于听的懂“猥琐”的中文,虽然我觉得男生们的解释很不靠谱。其实这次在讨论中我们创造了无数个CHINGLISH,最精彩的当数在讲述“倩女幽魂”时,Lee对于黑山老妖的翻译,当我们还在犹豫要不要音译时,那一句“the old monster from black mountain ”简单利落的解决了问题,只是苦了后面接下去要复述的人。


Scene 5


最后一节课在讲中国传统故事时,不论是白蛇传倩女幽魂还是唐伯虎点秋香,我们都发现了一个统一的模式:“long long ago……they fe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finally they got a happy ending ”。


Scene 6


我们还曾讨论过定语从句的问题。一次Bell聊起在斑溪玩漂流,和一个女性朋友同行。Cloud于是在一旁替他解释说是一个女的朋友但不是女朋友,用了定语从句。却被旁边一个女强人一语道破说这根本不构成定语从句嘛,Cloud涨红了脸一遍遍的重试,却被认为还是不对。最后,他终于抛弃了繁琐的句式,将英文的简洁发挥到了极致,“she is his friend”。


……


最后的最后,一并感谢男生们的冷笑话,脑筋急转弯,智力题和鬼故事,用英文复述出来还能让大家都大笑不止真的很不容易。


也感谢John给予的自由,这个爱尔兰老头真的做到了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将人生困惑不时提出与我们探讨。也惊叹他最后对我的评价,说的很对,我自己一直也是这样认为的,此前却从未有人说到过。


这十五天带给我的感觉,如每晚我们所有人同乘一部电梯下楼的感觉一样,温暖美好。


真是很奇怪,熟悉的人让我觉得孤独,陌生的人却让我觉得温暖。


 


John也曾在上课前问我觉得每天这样嘻嘻哈哈对口语水平会不会有帮助,我只是这样的回答他:


But we were very happy 

如果人类没有联想

06月 6th, 2008

如果人类没有联想,世界将会怎么样?


不好说。


但是如果部分男生没有联想的能力,世界应该会太平很多。


只需要把下面的事件当笑话听即可。


 


整个事件由两张雪白的草稿纸引起。


因为教室要成为高半夜凉初透考考场,所以教室里的课桌一要被清空。而习惯了什么东西都往课桌里放的我们,只能在中午休息时狂整课桌。


这时,一个坐在我左斜前方的女生,打开课桌欲整时,一阵风吹过,风止后两张雪白的草稿纸就灵异的出现在了我的桌前。因为当时自己正感冒头晕,恍惚间不知是否就是那个女生的,何况转眼间那人就不见了。但眼睁睁地看着两张雪白的草稿纸就这样躺在地上,也于心不忍,更何况在这个寸纸寸金的“时代”里。于是捡起,但又不好意思据为己有,正好邻桌的Vilsia不在,又想起了他当年能把历史试卷当草稿打的壮举,就不假思索地放在了他的桌上。


事件的高潮却是发生在他回来之后。按照我的逻辑是,看到自己的桌上出现不明物体,最多奇怪一下就可以了。可是,自己难得的一次善举对于他来说,却正好竟然是雪中送炭!他回来后,先是奇怪又带点惊喜的问,谁知道我正急需草稿纸就送来了。当时自己不动声色,听的正得意,原来我也是很善解人意的。一般来说,如果这样的话,就接受同学的好意吧。可是,竞赛达人的这种知难而进的性格在此时显露无疑。先是拉上他的同桌一起猜测,最后连后座的Victor都加入了讨论行列。那么,自然是越说越离谱,先一口断定是暗恋他的女生所为,然后再美其名曰:草稿纸的暗恋。在旁边听的我是无话可说,只能在心里疾呼:至于吗?至于吗?


这一关于神秘人物的讨论至少延续了半个小时,也使我坐立不安了半个小时。从中得出两个结论:
1.不要匿名向男生做好事,表达善意。


2.最好不要向男生做好事,表达善意。


 

日本名花

09月 8th, 2007

小小的爱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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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半夜凉初透考》古龙版

08月 3rd, 2007

by古龙吧的,真是有才啊~
半夜凉初透考.  
江湖中令人头疼的高半夜凉初透考.  
据说也有人不头疼.  
但不头疼的人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死人.  
所以至今提起高半夜凉初透考,没有一个不头疼的.  
  
  
夜.月夜.  
一间教室,三十考生.  
干净的教室,六盏灯.  
灯光是阴森的,宛如鬼火.  
人就这样坐着.  
均匀的呼吸,凝固的空气.  
讲台上站着两个考官.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面瘦肌黄的年青人.  
就这样两个人,一左一右.  
在他们脸上看不到半点表情.  
铃声刚一响,老人便开始发卷了.  
他的身法轻巧而优美,手里的试卷就像刀削面一般飞出.  
他的手就像削面的那把刀.  
教室里就刮了两阵风,他的试卷便发完了.  
他快,真的快,可年青人比他更快.  
他根本就没动.  
试卷却一张张的发到每一个人的面前.  
  
  
六盏灯.  
灯光虽亮,但每个人的脸上都难看得很.  
白面书生张大笔却是一个例外.  
他脸上甚至还带着微笑.  
只可惜没有人去看他的脸,每个人都盯着他的笔上.  
那的确是一支很大的笔,足有手腕粗,但在张大笔的手中却好使得很.  
他的笔一直就没有停过.  
根本就不是他握着笔,而是笔握着他.  
笔没有手,人才有手.  
张大笔有手.  

  
窗外夜色渐浓,就剩下十分钟了.  
该交卷的都交了.  
剩下的那些都是想交的.  
张大笔突然放下了笔.  
他这么一放,就已经把试卷验算十遍了.  
所有人顿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有找回了希望.  
每个人选者都面临着两种选者.  
抄,或者被抄.  
  
  
该行动的都开始行动了.夜已渐深,斜月已挂树梢.  
连月亮都在偷玉枕纱厨窥,而况人?  
除了张大笔以外,还有一个人也是从一开始就写到现在,甚至到现在也没停笔.  
可他的试卷竟然是白卷.  
当张大笔停笔后,他的眼睛稍微有了变化.  
原先一双又大又两的眼睛现在变得很小很小,甚至他似乎根本就没有眼睛.  
他就是四大弊手之一.  
千里眼阎亮.  
他的脸上甚至还带着和张大笔同样的笑容.  
从来都是他抄别人的试卷,没有人抄得了他的试卷,也没有人去抄.  
因为在他没抄之前永远都是白卷.  
但是只要张大笔的笔一停,他就又是一个张大笔.  
然而他的头开始痛了.  
因为他看见老人向他走来.  
虽然只是走,但只是一秒钟的时间,阎亮的试卷已到了老人的手中.甚至连桌子大的试卷都没发出一丝声音,  
好快的手!  
老人道:你可以走了  
阎亮道:你怎么知道的  
老人看着阎亮,他无论看任何人都好象看着一块木头.  
老人道:从一开始我就注意你,虽然你的笔一直不停,但真正在认真答题的岂又是你这种表情?  
阎亮叹了口气道:我算错了,我不应该抄的.  
老人道:可你已经抄了.  
阎亮道:现在我还能不能交卷?  
老人道:不能.  
阎亮道:我可以擦去一半的答案.  
老人道:一半不够.  
阎亮道:你要什么?  
老人道:我要你马上走.  
  
  
窗外夜色渐浓.  
教室里还是这六盏灯,阎亮静静地站在那里,连手指都没有动.  
阎亮也不再说什么,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废纸,消然走去.  
才走出两步,突然一个转身,手腕一翻,试卷已经到了他的手中,然后一个跳跃,人已到了讲台.  
阎亮不仅眼好,而且身法也不错.  
他只要把试卷交上去他就没有事了,因为有规定:交上去的试卷不准拿出来.  
可就在他出手的那刹那,他发现讲桌上的那一叠试卷都不见了.  
转身一看,试卷都在年青人的手中.  
他明白了,真正厉害的是那个年青人.  
他又一次头疼了.  
阎亮哭笑道:不可能,你不可能算到的.  
年青人淡淡一笑,笑得很不自然,似乎根本就不会笑.道:的确,我是算不到,但是如果一个人快死了还会不会去包扎他的伤口?所以我看见你被抓卷后还收拾桌上的废纸,就料到你没这没简单.  
灯光忽闪忽闪,阎亮没再说什么,便走开了.  
其实,一个人只要败的漂亮,走的洒脱。那败又何妨,走又何妨?  
    

还剩下三分钟.还有两个人.  
这两人依然坐着,甚至连手上的笔都没动一下.  
他们在等待什么?  
原来就在刚刚的那七分钟内,教室里稍微有了些变化.  
有一个人换了张大笔的试卷.而且就在那刹那连试卷上的名字都换了.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她就是四大弊手之首 
快手累迅. 
没有人能看得清楚他的速度,也没有人能看得清楚他出的是那一只手. 
除了一个人,张大笔. 
就在雷迅换卷的那刹那,张大笔不仅看到了他的出手,而且还看见了他的眼睛. 
但就是这么一看,已胜过千言万语. 
雷迅笑了. 
虽然他第一次被别人看到了他的速度,但他还是笑了. 
因为他和张大笔已经不算陌生. 
他至少知道他的名字. 
他明白张大笔并不怪他,张大笔的脸上甚至还挂着微笑. 
因为还有时间. 
三分钟对于已经将试卷做过十一遍的张大笔来说,就算让他先上一躺厕所,然后在蒙上他的眼睛,他也能做完. 
但是张大笔的笔却没有动 
 
 
雷迅开始慌了,这是他人生以来的第一次紧张. 
因为他发现张大笔的笔在他的桌子上. 
张大笔从不用第二支笔. 
难道是他换试卷的时候不小心把张大笔的笔也拿来了? 
他不敢在想了,因为还差两分钟的时间,张大笔也许就永远也拿不了他的那支笔了. 
他一向把朋友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何况是张大笔这样重义气的朋友. 
雷迅举手对了年青人到:这位朋友的笔掉在我这里了,我想还给他. 
年青人道:不行. 
雷迅道:为什么? 
年青人道:任何人不许离位. 
雷迅道:那我仍给他呢? 
年青人道:那更不可以. 
雷迅道:若我偏要呢?年青人道:只要被我们看见就让作弊处理. 
雷迅笑道:那么说要是你们看不见的话不就可以了吗? 
年青人道:当然可以.看不出你还蛮讲义气. 
雷迅道:讲义气是我这人饿美德之一. 
年青人道:哦?你还有什么美德? 
雷迅道:说谎. 
年青人道:说谎也算美德? 
雷迅道:只不过是每天说一次而已. 
年青人道:那你今天说没有? 
雷迅道:还没有,所以我赶紧说一次,否则今天就没机会了. 
的确,天毕竟黑了. 
雷迅道:所以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 
年青人道:我一定不会相信的. 
雷迅道:我若说教室里还有三个考生你相不相信? 
年青人道:不信. 
雷迅道:那我说阎亮又回来了你相不相信? 
年青人道:还是不信. 
他嘴里说着不信,但是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就连老人也回头看了看. 
等他们一回过头来,张大笔又有了笔. 
雷迅得意的笑了.因为他帮了他的朋友. 
 
 
只剩下一分钟了. 
但是张大笔还是没有动手,只是看着雷迅微笑. 
老人道:交了吧. 
雷迅道:时间还没到呢. 
他不想走是因为他要看着他的朋友把试卷答完. 
年青人突然道:你作弊了? 
年青人看着他微笑,笑得就像是只看着他爪下的老鼠的猫. 
猫爪老鼠时,通常都会给老鼠一两次机会逃跑的,因为它知道这老鼠一定跑不了. 
雷迅冷笑道:可你们并没看见我动过. 
年青人道:对,我们两是没看到,但是他看到了. 
他?张大笔? 
张大笔收起笔笑道:的确,我看到了. 
雷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道:阁下是? 
张大笔笑道:我才是主考官. 
雷迅道:那我桌子上的笔也是你放的? 
张大笔道:是的. 
雷迅道:我本不该管你的. 
张大笔道:可你还是管了. 
雷迅痴痴的站着,六盏灯就照着他一个人. 
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他走了. 
桌子上的东西都没去看一眼. 
没有人能够明白他真正心痛的是什么. 
 

所以. 
半夜凉初透考时千万不要作弊. 
因为监考老师至少有三十四种方法让你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好好学习.

半夜凉初透搞版

05月 4th, 2007

无语到了极点的帖子,那么凄厉的文字竟能被恶半夜凉初透搞如此,实在无言以对.

原创作者: 糟七乱八

我的名字叫新奥尔良烤翅。
有这样一个香喷喷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像其他的同类,我并不油光满面,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像是抹了番茄酱一样。

我知道我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烤箱里拣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新奥尔良烤翅!”——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进过多少名厨的御赐烤箱,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烤箱,绯色的油光都能照的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流口水。
“新奥尔良烤翅,不祥之翅也,凡吃此翅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疯狂。”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翅大师的奶油玉米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啃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鸡翅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翅”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快餐业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让任何人吃我,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人类啃过我之后,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我也有生命啊,虽然我是一只鸡翅,你们的口水就能如此在我身上乱涂吗?
你们啃了我,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鸡翅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快餐业人视为百年神厨的做小鸡炖蘑菇的高手“吮指原味鸡”,切菜如麻,在快餐业中恶名昭彰——但是吮指原味鸡原来也并不是一只鸡,而是被餐桌逼成了鸡!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厨师而已,不求闻达于厨房,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炒菜做汤。
吮指原味鸡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厨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挤兑,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以菜刀自刎!死的时候,才只二百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花生油里,看着这个孤胆厨师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翅?……我真的只能给人或鸡们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花生油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那居然是小孩子的手。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花生油吗?我习惯性地想。
错了。
那不是花生油——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花生油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橄榄油。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的价格比前者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花生油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蛋了吗?谁都不要阿蛋了吗?”
我看见橄榄油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花生油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的红色鸡块,那样的美味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油烟。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人与鸡之间的家伙,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快餐厅。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花生油,却先给我橄榄油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厨房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花生油。
“怕什么?炒菜又怎么样呢?那些菜和鸡翅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反正炒菜也不会辱没鸡翅的威名!”十岁的主人看着白菜炖豆腐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鸡翅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鸡翅……”
“我绝对不会用任何橄榄油做菜,那样多贵呀。”
在炒菜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炒菜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炒、炖、炸、煮、蒸,随着油锅的沸腾永不能再停歇!

十四年以后。
华盛顿。烤翅大道。肯德基。
在店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如同一道亮丽的火焰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放入金质盘子。知道主人是要镇住店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油光万世。
“新奥尔良烤翅!”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厨艺——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冒了油。
“你是吮指原味鸡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盘子上拎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葡式蛋挞,以后叫我阿蛋就好。”

店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吮指原味鸡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快餐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人比黄花瘦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餐厅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嗤之以鼻的泰瑞宝。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厨房和餐桌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柔软的舌头轻轻舔着我的油,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董事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盘子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咀嚼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微的变化。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董事长!”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快餐业江山的董事长,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葡式蛋挞参见董事长。”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盘里,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肯德基董事长,的确配得上那个“鸡中之凰”的称号啊!
董事长有些急促的咀嚼着,擦嘴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蛋……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肥,指骨带脂,腕上还系着一条橘红色的餐巾,看上去完全是食客型的手,虚弱得很,不像是颠过炒锅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袋令天下快餐业为之变色的食物——“薯条”!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薯条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馋得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薯条滑过我的二头肌,油光如梦,喷香似境,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因为抹有番茄酱),轻轻滑过盛满精制花生油的煎锅——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的薯条比我的新奥尔良烤翅好吃……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上冒油的汤董事长解下腕中的餐巾,擦着嘴边发着异彩的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咀嚼薯条——他咀嚼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胃也要吃进去一样。
他是有嗜吃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也是我意料之内的病症:糖尿病。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葡式蛋挞愿意加入肯德基供董事长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我的新奥尔良烤翅比你的薯条好吃的那一天!”
“嘎吱嘎吱……”芙蓉•汤董事长苦笑着,嚼着脆骨,然后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的薯条不是最好吃的,你自己能做出薯条或者别人可以,你就会立刻卷了公司的钱开家麦当劳,是吗?”
“哈……不一定是麦当劳啊,也许是开心汤姆什么的。”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做菜比自己好吃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卷钱!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好吃的菜——如果你能被别人打人比黄花瘦倒,那么我当然再开店!”
“哦……我记住了。”芙蓉•汤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被脂肪拥扁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十成热的油,虽然它有把食物炸糊了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董事长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锅上刚炸熟的一只炸鸡腿。
那就是肯德基董事长芙蓉•汤。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肯德基董事长、他的父亲蘑菇•汤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西餐之王比萨饼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厨房,招回了店中四散的厨师,以患着糖尿病的躯体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公司。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好吃餐客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肯德基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神厨,几年内开店万计,以华盛顿为中心、把连锁店开到了银河系以内的所有地区!
肯德基。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的公司,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快餐业的架势了……而肯德基董事长汤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厨艺,也成了厨房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汤董事长,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店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肯德基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芙蓉•汤董事长以外的两位副董事长——鱼肉汉堡和牛肉汉堡。
“阿蛋,坐这里。”我听到了董事长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比厨的序幕。

油腥四飞,并吞不想赞助的势力,将米力乃家等江南三大公司吞并;番茄平乱,镇瑞脑消金兽压店中酝酿已久的携款潜逃,抓获副董事长鱼肉汉堡并枪有暗香盈袖决,芙蓉•汤董事长的师妹美禄判无期徒刑;势力南扩,支出大批资金,收买南方快餐业中最神秘的公司美国加州牛肉面;……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花生油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快餐业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公司的贪吃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抹番茄,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怎么能跟一个只投了10毛的小股东有关系呢)。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菜,的确是最好吃的。她追随的厨师,的确实最出色的。
她只追随神厨,只相信绝对正宗的品牌——就像我一样。
端坐在肯德基的正殿中,番茄酱后的主人坐在快餐业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鸡中凤凰。
我知道,很多快餐业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董事长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像这样年轻的董事长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极勤快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店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董事长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董事长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董事长在当众啃鸡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因为没有餐巾纸,借来擦擦用),而主人默默用腹语不动声色地提醒、以免让他在万人之前吃相不雅。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饥饿而渴望的,看着在那一刻大嚼鸡翅的凌驾快餐业的汤董事长,恨不得抢来鸡翅大嚼特嚼。
我也看过那个汤董事长为了斩草除根对米力乃下达了灭门追杀令,(收集资料,送去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局)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上校鸡块”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董事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提着我,把油向他的耐克甩去!——那样的愤怒,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切黄瓜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董事长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心爱的几种食材,和她挑选好的几种肉类……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董事长手上的。(炸糊了,谁让他光用热油的)

我甚至知道芙蓉•汤董事长真正的财产本来只有二十几万,但是经过多年的拼搏,他存折上的零就有了N位(之前没有小数点)!他每年祭祖,烧上几十吨的纸钱,都是美元!他家装房子糊的纸,都是英镑!
他很会用挣钱,也很会花钱。肯德基三万多董事,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上亿的身家!因为待遇丰厚,所有人都对他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只烤翅而已吧?只是用来做菜的辅料而已。只是因为好材料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卷了你的钱——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开除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卷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卷了我,那么,我所有的房产(共计98765437654376542354098765处),都遗留给你。”
“如果,你是撑死的呢?”
“芙蓉•汤董事长只会死于厨房,不会死于餐桌。”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吃喝。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公司里的董事,起码,不要让他们被我的巨额财产吓死。”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董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厨艺强行征服快餐业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董事长,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董事长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万一我也被你的钱吓死了呢?)
“汤董事长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健壮的二头肌,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抹上油——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没权没势,没金矿没钻石,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牛肉汉堡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董事长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馋馋的啃了我一下,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疼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受到怎样的虐佳节又重阳待!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可怜他袖里的那袋薯条——虽然知道那个家伙还是很有风光。

“那么,嫁给我吧。阿蛋。”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我的油黏糊糊的蔓延上他的手指,忽然在油光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浏览我的财产清单。”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今天她美容用的番茄酱过了期。
能让肯德基董事长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厨艺对等的人、来共吃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NO。”
忽然间,我听见两个字母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董事长又在啃鸡块了,所以她说这个单词我认为很正常。(肯德基董事长可从来不减肥啊!他的财产估计和体重对等了)
啃我的嘴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董事长打着饱嗝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董事长患有胆结人比黄花瘦石,盲肠炎,心脏病,糖尿病,坏血症……)
终于,主人回答了,其实是很牵强的理由,以她的性格,肯定是受不了董事长超人的体重。
“我绝对不会用任何橄榄油做菜,那样多贵呀。”(橄榄油减肥)

番茄酱。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番茄酱,流淌在我身上!
“啊……我居然忘了烤翅不放番茄酱……”董事长忽然羞愧起来,悔得惨白的双下巴泛起了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胃里冒出的带着鸡肉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没有被消化的鸡翅。我想,鸡翅配薯条果然不益于消化啊。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从心底原谅了他。因为他对不小心往我身上撒了番茄而如此抱歉。
——我只是一个马上要吃饱的家伙,苟延残喘地多吃点而已……“对不起,烤翅,返工一遍再吃吧。”我听见他这样对我说。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结账。”(自从加入肯德基,葡式蛋挞光在本餐厅消费就达1000亿美金)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汤董事长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付钱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新奥尔良烤翅。”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巾,轻轻擦拭。一丝巾的番茄酱,我突然发现董事长的薯条正瞪着贼亮贼亮的小眼睛窥探。
试问天下有几个鸡翅能够如同我这般倒霉?
“我绝对不会用任何橄榄油做菜,那样多贵呀。”
主人忽然梦呓般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我感受到了她内心忽然间的彷徨和无助——这样软弱的情感,几乎是从来没有在主人坚硬如冷铁的心中出现过的。他居然能让主人的心在刹那间柔软起来……真不愧是肯德基董事长。
努力啊……再加一把劲,可能就会打动主人了呢!只要不再啃鸡翅,主人不但会嫁给你,也许账也会清了呢!
我默默地为他鼓劲,然,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死之前,他再也没有说过和这次类似的话!
——或许,人类的自尊都是那么脆弱而敏感的吧?
话外音:谁让你说我胖的呢?1000亿对我只是小数字!你以后别想领工资!

这次,两张票子第一次擦肩而过。
后来的两年多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两个同样骄傲优秀的人,因为各自的顾虑和误解,一次次在冷漠和僵持中错过了真情流露的机会;而在这样复杂微妙的关系中,隔阂一天天地累积起来,横亘在两颗心灵之间……
我想,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主人的了——她那样从小光学炒菜的女子,对于“还钱”“结帐”之类的东西,实在是不清楚得很。她习惯赖帐,习惯了欠钱,如果忽然让她的生命出现一个讨债的家伙,如果必须要两个人相互友好、欠钱就还,我知道,主人是不会习惯的。
她还是不信任任何人,绝对不会把自己的钞票托付在另外一只手上。
“我绝对不会用任何橄榄油做菜,那样多贵呀。”
只崇敬力量、只追随最强者的她曾经那样说。我明白,那是因为她害怕自己会为了菜的美味花上大笔的钞票而已。
可怜的主人……我要如何才能告诉她:只有会花钱的人,才真正懂得去挣钱,才能拥有真正的过硬技术……这是我从老主人一生的经历中领悟出来的,可惜,我无法告诉她。更加无法让她知道,就是她号称“吮指原味鸡”的父亲,也是会买橄榄油的——可我只是一块不能说话的鸡肉,一只不祥的烤翅而已。

主人是快餐业中的奇女子,也是出名的刀快味淳。在三年的时间里,我进烤箱的次数比在老主人手里十几年的都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寒而栗。
主人她……太狠心了。她甚至没有把盐当成咸的。(每次往我身上撒上几吨!她就不怕咸死人!)
很多很多次,主人和董事长一起讨论策略,在图纸上大谈理念——钱风金雨中,我的油光和薯条的澄黄交织在一起,相逢的瞬间,互放出的光芒令天下所有人目眩神迷,掏钱就买。
那几乎是完美的经营艺术,美食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和吸引力,几乎让所有人为之不顾生死!

——和对方比试着炒菜的速度,主人经常和董事长进行了残酷的竞赛。
然,每一次,在我进入别人胃的时候,都发现那薯条已经在那里等我了……还是薯条的诱惑大啊,两盘菜,谁都先吃薯条……
“公子他喜欢你的主人呢……”在短短相遇的时刻(因为马上要被拉出去了),我听见薯条这样对我说,在另外一个人的胃里。
我只有苦笑……主人也是喜欢董事长的吧?但是,却相互戒备伤害的那么深——而我们这些不会说话的食物,又能够做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放了她?”那一天,芙蓉•汤董事长指着另一个人,责问我主人。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字叫老北京•鸡肉卷,本来是麦当劳董事长墨西哥•鸡肉卷的女儿,因为父母所在的公司被肯德基所吞并而落到了董事长手里。
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然而眼神却是冷漠而尖锐的,带着恨意和报复。(你搜我妈的存折就算了,小孩子的零花钱乱枪什么啊!)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预料到,那样一个为了零花钱不顾一切的孤女,将会毁灭整个肯德基!
“因为她像以前的我。”主人淡淡回答。
“哈……奇怪的借口。阿蛋,不能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吗?”
“——我希望她能比我幸福。”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主人的心震动了。

董事长的眼神也变了,变的有些迷梦。本来就带着肥厚脂肪、馋虫不可方物的眼睛里,忽然也闪着有些类似于深情的光,叹息般地问:“是吗?……原来你一直不幸福吗?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起?”他油光四溢且短粗肥壮的手轻轻覆上了主人的手,然而,主人没有闪避。(因为他擦手了)
我感觉到她心里漾满了苦涩和酸楚,似乎缺乏和平日一样的坚毅。
“说了有用吗?……”她似乎也梦呓般地回答,“你不停的吃呀吃呀,但是你从来没给我留一块……你能给我一块鸡腿吗?董事长?”
“不能……”董事长的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远方,淡淡回答:“连自己都没吃饱,我怎么能给你呢?”
他又默然良久,才低低道:“阿蛋,食物,不是任何人能给予你的,要你自己去寻找才行。”
“可能吗?……”主人惨淡地笑了,笑中仰起脸看着董事长,问,“三年了,我做过多少烤翅?杀过多少鸡?背负着这样深重的罪孽,还能谈得上吃它们吗?”
那是悲哀、宿命的笑容,那一刹间,我几乎以为主人会架起油锅用橄榄油做菜……会违背她以前意愿地做菜。
我想,如果那一刻主人拉开架势的话,董事长是会可怜她的,是会给她一块他吃剩的鸡块的。那么、两个人的幸福,都会在刹那间来到他们身边……幸福,原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啊。
——然而,她还是没有。她只是悲哀而又冷漠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清澈的光。……仿佛油锅里的炸鸡腿,用骄傲面包屑作一层酥脆。
她是不会用橄榄油做菜的。
于是,他伸出去给她鸡块的手,就停在了那里。

“芙蓉•汤董事长,我不许你伤害她!”主人伸手,护住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番茄后的眼睛闪动着不多见的决绝,“其他人随便你对待,但是绝对不许碰她!”
我看见董事长修长的双眉轻轻皱了一下,然后冷淡地说:“我送她去新东方培训嘛……总不能让她留着麦当劳的手艺吧。”
“不可以。”主人毫不退让,冷冷道,“我要她完整、幸福地过完人生,不要像我一样,鸡也吃不成。”
不顾董事长的反应,主人拉起那个孩子走了,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白楼。
主人那样温柔细心地教导那个孩子,不让她做鸡,虽然那个孩子丝毫不领情——她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
我知道,她是把这个怀着仇恨的孩子当成了童年时的自己……

“我绝对不会用任何橄榄油做菜,那样多贵呀。”
“所有的付出都是必须要有回报为前提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他只是想让我死心塌地为他所用、去征服快餐业而已,为了这个他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他的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厨艺、判断力,成为了对于他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现在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的人,就会把我开除,没有退休金和遣散费!”
“自小就不会有人给我零花钱……我不需要任何人的钱也能活的很好,我不需要任何人……”
很多很多次,我都听见主人反复地在心里这样说,本来稍有动摇的心,在一次次反复的自我暗示后重新变的生硬如铁。
从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绝望的感觉——为什么我是一个哑巴呢?为什么我不能说话!你不要钱我还要哪!

在和薯条摩擦的刹那,我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我完了!可恶的番茄酱,竟又一次爬上我的身体!
他的番茄酱再一次流淌在我身上。
而主人的辣酱也从他的手中滴落。
薯条淡淡的澄黄里,闪着花生油洗过后的明澈,然,由于方才那剧烈的撞击,那把号称天下第一美食的薯条,也如同我一样擦上了不该有的辣酱。
它微微震动着,我也听见它在呻吟——然而,我们相对而视的时候,忽然都忍不住苦笑……当然,那是无声的苦笑。我们纯洁的躯体呀!就这么被糟蹋了?薯条配辣酱能好吃吗?烤翅抹番茄能美味吗?
“我主人的辣酱…温暖吗?”我苦笑着问它。
“就像我主人的一样……”薯条微微喘息着,大概从来还没有蹭过这样多的辣酱,它辣的说话有些不连贯,“哎,我说——怎么样,先动手的还是你的主人吧?”
“但是调料却是由两个人一起做啊……”因为戒备和冷淡,从不交流内心想法的他们,心中的疑惑也越来越深,有太多的事情无法彼此谅解,才导致今天这样放反调料的惨剧吧?

“芙蓉!拿调料!”
本来是在密室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北半球经营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泼来的辣酱!
董事长急忙用薯条去挡,一身白衣依然铅尘不染,但那傲视群视的薯条,就此毁了。
“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
一刹间,董事长吼起来,同时,也看见了等待的葡式蛋挞震惊的目光。在肯德基最安全的密室里,他手捧番茄酱,朝我泼来!主人无力阻挡,只能任番茄酱污染我纯洁的心灵。
像千百次一样,他和她同时嚎起来:“拿反了!薯条怎么能泼辣酱!烤翅怎么能抹番茄!”
然而,我和薯条却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叮!”董事长抓起筷子,向主人刺来!主人眼疾手快抓了板儿砖出来,带着凄艳而凌厉无匹的气势拦腰截住了董事长的筷子。板儿砖的寒芒迅速地展开在汤董事长身畔,宛如初秋零落的雨丝。
我终于看见了板儿砖的英姿。
然,因为生死旦夕,筷子发挥出了极大的力量,毫不留情地将上头的大肥肉甩了下来。
“嘶——”筷风过后,我听见主人压抑地哼了一声,然后,我就觉得她的手一震,调料顺着她的手瀑布般的流下来!董事长自救的一筷,戳破了主人怀中的鸡翅调料包!
主人捂胸踉跄后退,但片刻之后又挥舞板儿砖砸向董事长。砸中了。董事长的心口也涌出了大量薯条调料包。
“为什么?阿蛋……为什么要偷我的调料包!”同样以手捂着心口涌出的调料,董事长不可思议地看着主人,他目光中的悲哀和绝望令我目不忍视,“——为什么连你都会卷我!”
我想,他是太认真了,认真到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眼前这个女子明白地说过、如果她的新奥尔良比他的薯条好吃,就把他的所有房产给她。
“那、那算是……卷你吗?”主人呜咽地回答了一句,“你的钱啊,是人不都眼馋!只是偷了你的调料包……没想到啊,我的奥尔良啊……姐姐对不起你啊……”(因为我染了一身的番茄酱,她以后再也不能吃我,所以痛不欲生的痛哭)
“知道吗?阿蛋,我本来以为……这世上至少还有一件东西是可以相信的……”
董事长的激愤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苦笑,认命的苦笑。他嚼着脆骨,目光的萧瑟之意更加浓厚,然而,他吐出来的,都是薯条的残骸——我清楚地知道,主人的阴谋没有成功,她根本没有窃取到董事长的秘方——所以泼上去把上好的薯条毁了。(她要是偷对了秘方怎么做成了辣酱呢?)
董事长缓缓地走过来,把主人轻轻从地上拉起,然后,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痛哭眼睛里映出来的自己的影子,大嚼着,叹息:“我本来是想涨你工资的……可是居然是你来窃取我的秘方!……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我本来也想相信你的!……”痛哭着,主人用尽所有力气冷冷笑着,讽刺地看着他,“可你…可你到了现在,还对我演戏!……汤董事长……汤董事长……你也同样窃取了我的奥尔良秘方!还让我怎么相信你!”

我感觉主人的心跳因为愤怒在渐渐微弱下去,我也渐渐绝望,谁帮我洗掉这身番茄啊!
然,我看了看身边的薯条,它也这样绝望地看着我,呼喊着:“谁帮我洗掉这身辣酱啊!”我知道,董事长也是气得垂危了。
“……是……我承认。但是,谁让你老妈在逃跑的时候抢了我一个鸡蛋?你不知道,那个鸡蛋,是我多少年的心血!那是我第一个独立完成的煮鸡蛋!我要报仇!”董事长愤怒地吼叫,终于看不得主人眼角不断流出的清透的泪,解下手腕上的餐巾(粘满油的,新的他舍不得)轻轻为她擦去,目光中,有难以言表的痛苦和茫然。他的手一从心口放下,那里的调料就风一般的流走了。剩下董事长在原地痛心疾首的反省自己的行为。
“你、你……为什么、为什么要在我的香酥鸡块里放咖喱?!……太狠了……芙蓉汤董事长,我说过,我不许你对付我的食物!……”主人的眼里放出了不顾一切的光芒,同样痛心疾首地,问一句,就努力吸一口气,这样,她才能坚持着不再揍董事长一板儿砖。
“真的要斩草除根?……对一块鸡块也不放过!……我、我说过……不许你…不许你碰我的鸡!”

“哦……”董事长恍然大悟的舒了一口气,竟开始喜悦起来。“我说呢!我把我的保险柜钥匙落在那里了!阿蛋,快告诉我,在那里?你肯定知道!”
“啊!原来如此啊!我说那破钥匙是干什么的呢!谢谢!早知道偷你那破秘方干什么!足足花了我5亿!”
主人冷漠地笑着,冲出门去,满载喜悦向金库冲刺!到了!存折!密密麻麻!全是!但是!不知道密码!
难道,我真的是不祥的吗?眼见着钱,拿不着!
董事长也以惊人的速度赶到了,他依旧嚼着鸡块,从裤兜里他掏了个小本本,有滋有味的看起来。
“给我密码……我怒!”主人执拗地重复着那句话。
“我不给密码,我不给!”董事长也执拗地反驳着。

“董事长!蛋姑娘?……”半个小时过后,按时到来参加密室会议的董事惊叫着,想把满身是番茄和辣酱的两位店中董事抬出去洗澡,然而,董事长嚼着鸡肉呵止了他们——“没用了……去,把老北京带过来,我、我要问她的话……快……”

“嘻嘻……”抱着麦乐酷的小女孩是被董事们扛过来的,然,看见调料满身的两个人,她忽然诡异地笑了起来!眼睛里闪耀着恶作剧得逞后的兴奋和幸灾乐祸。
“难道……是你自己做的?”看见孩子眼里的光芒,陡然间,芙蓉汤董事长蓦然想通了什么似地、不可思议地问了一句。 
“对!我从厨房偷来的材料……”老北京诡异地笑着,然后,看着震惊中的主人,眼里露出恶毒的嘲讽,“我是天才吧?肯德基董事长天下第一神厨在做煮鸡蛋的时候我就在做麦乐酷了!你们故意不让我去新东方,那场退让就是演戏吧?就是怕我超过你们!在这个年龄,没有人有我这样的高度!我在15岁的厨艺就能超过你们两个!”
“无论如何,看不到你们两个人倾家荡产,我就无法幸福!”
她、她的目光,简直和十四年前的主人一模一样!……这孩子也是偏激的很,就10块的零花钱,范的着这样吗?
“唰!”周围的董事齐齐拔吸管,全部对准了这个孩子手中的麦乐酷。

“……住手……”微弱地,因吃食过多陷入恍惚状态的董事长呵止了董事,然后苦笑着,对那个十二岁的孩子道,“很好……你打败我了……我把我所有的房产都给你。但是让我尝一口你的麦乐酷……如何?”
孩子本来已经露出大无畏的精神打算以生命守护那麦乐酷,然而忽然惊讶地睁开了——用那早熟而坚韧的目光看着这个快餐业中传奇人物,有些惊疑不定。

“但是,董事长,她没有入股啊,我们怎么能奉她为主!”
“她没从新东方毕业呢!”
“不管她厨艺再好,我们都不要没有文凭的老板!”
周围的董事群情汹涌,纷纷嚷了起来。
“谁、谁敢不听从我的命令?反对的,开除,没收全部家产,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在用力吸一口气,让自己延长片刻的清醒后,董事长严厉地看着董事,然后,苦笑着,微微咀嚼——“你们、你们其实都错了……阿蛋的秘方是她偷的,我的也是啊!要不然她怎么能在短时间里达到那么高度的厨艺?我和阿蛋偷的都是假秘方,所以辣酱和番茄酱做反了!”
“真正错误的……是我们两个人的警惕性,不能怨谁……”
“这个小家伙……是个人才……厉害,真的厉害……咳咳,我说过,谁能打人比黄花瘦倒我,就把我所有的房产都给他……请大家尊重我的诺言……”
“我汤某…一生虽然切菜不容情……嘎吱嘎吱,但是……却决不做无耻无信之事!”
不再管董事和女孩呆若木鸡的样子,董事长回头,用极其温柔的语调,对一直痛哭的主人说:“看见了吗?阿蛋……不是我,不是我偷的……这个孩子好生厉害啊,嘎吱嘎吱……我们都被骗了……”
“WHAT……WHAT……”然,痛哭中,主人只喃喃地重复着那一句话。
“真是的……嘎吱嘎吱……看来,这人傻了……”董事长微微苦笑,然后,伸手握住了我和薯条,“来,不拖延了……我来吃你们……”
然后,我忽然自己痛不欲生,有大力刹间咬断了我健壮的二头肌!
不要!不要死!……(对自己说)
我活下来了……哦,不,是我的骨架活下来了。

我终于确认,我是一柄不祥的魔翅。(特别是对自己)
虽然一直以来,和我一起的薯条总是安慰我,说我们之所以“死”,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美味。
像油锅边炸熟的炸鸡腿,它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倔强地美味,然而,却一样在油烟的肆虐下夭折。

震慑整个世界的笑话

03月 16th, 2007

60多年前,一个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把我笑翻了,后来由于肚子太疼进了医院。医生给我做手术前,问我 为什么笑成这样,我就讲给他听。他听后狂笑不止,最后竟然笑死了。

我被送上了法庭。法官让我把那个笑话讲出来,由陪审团判定是否与过失杀人的事实要件符合,我要求签订免责合同。法官宣布休庭,一天后重新开庭,宣布接纳我的意见。于是,我当庭把那个笑话讲了出来,结果有人笑得敲桌子,有人笑得在地上打滚。后来,当天所有听到这个笑话的人都笑死了。

我瞬间成了名人,各路记者纷纷要求采访我,我知道这笑话讲出去可能构成公共侵害,于是对着镜头,我含糊地说了一番话,大意就是:“理由永远是谎言,信仰永远是自有暗香盈袖慰。节目播出后,引起巨大反响。可没想到,有一天,几个神秘便衣闯进我的卧室,把我连拖带拽拉到一个黑屋子里。过了好久,一束强光照到我脸上。我勉强睁开眼睛,惊呆了,坐在我面前的人是目前惟一与我一样家喻户晓的人——总统。

总统大致交待了抓我的目的,很简单:把这个笑话录下来,然后送到中东敌对国家的独半夜凉初透裁者那儿,笑死他。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同时提出此笑话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可针对平民。总统答应了。

两星期后,总统宣布已经掌握了那个笑话的关键技术,并且在沙漠地区试用成功。这在国际间引起轩然大波,很多国家惊慌失措,国际军事学家将此命名为“笑威慑”。就在此时,东方一个国家突然宣布也掌握了该笑话,原来给我讲笑话的那哥们投靠了该国。于是,我们之间形成了“笑威慑平衡”。

三年后,4月1日,我终日担心的终于发生了:中东一个恐怖组织盗取了那个笑话的原始技术。结果,文明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各国政府惶惶不可终日。联合国只好召开全球首脑大会,最后将4月1日设定为愚人节。

60多年过去了,我已经风烛残年。在离开世界之前,作为历史见证人,我想有必要把这个笑话讲给大家。那天,我朋友给我讲的这个笑话很简单,很短,就一句话:

他说他相信爱情!

[转]一场暴强的历史课—温习一下历史名言

01月 13th, 2007

在一所著名大学里的历史课上,教授正在向来自各国的同学提问:“要生存还是要灭亡。这句名言出自谁的口中? ”
沉寂了半天之后,古田站起来说:“威廉·莎士比亚。”
“很好,被誉为“欧洲的良心”是指谁?
“罗曼.罗兰。”
“要么给我自由,要么让我死。这句名言最早出自谁之口?”
“1775年,巴特利克·亨利说的。”
“很好,那么,‘民有、民治、民享’是谁说的。”
“1863年,亚伯拉罕·林肯说的。”
“完全正确,同学们,刚才回答问题的是位日本学生,可是作为欧洲国家的学生却答不出来,太遗憾了。”教授不无感慨的说道。
“干死小日本!” 突然有人发出一声喊叫。
“谁!谁说的!”教授气得语音都颤抖了。
“1945年,杜鲁门总统说的。”约翰站了起来。
“你以为自己在干什么?”教授生气的说道。
“麦当娜说的。”杰克也站了起来。
“这真叫人恶心,简直无法无天了。”教授浑身气得发抖。
“1991年,老布什会见日本首相时候说的。”斯蒂芬也坐不住了。
课堂立刻陷入了混乱之中,所有的学生都开始议论纷纷,一些学生开始起哄:”耶 ! 真tmd的够劲。”
“克林顿对莱温斯基说的。”玛丽毫无表情的接话道。
整个班级都陷入混乱,一些学生冲古田高喊:“你这泡狗屎,你再敢说话我就把你干掉。”  “2001年,盖瑞·康迪特对莱薇说的。(注:莱薇系白宫实习生,2001年被谋杀于华盛顿。其前男友、民瑞脑消金兽主党人康迪特做为嫌疑人被拒捕) 
教授愤怒得说不出话来,隔了一会,他大踏步的向门外走去,到门口时,他冷冷的看了所有人一眼:“我会回来的。”
“阿诺得.施瓦辛格说的。”鲍勃终于插上话了。
古田委屈的一摊手:”我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会这样?“
“张国荣说的。”李小丽一脸崇拜的神情回答
所有的学生都围成一个圈,汤姆有些垂头丧气:“该死,我们完了。”
“希特勒说的。”伊汉诺娃立刻回答。
一个学生说:“tmd,这回我们有大麻烦了。” 
“2002年,亚瑟·安德森说的。”简回答道。 
  (注:亚瑟·安德森,安达信会计事 务所,美国五大会计公司之一,2002年因为安龙丑闻而陷入倒闭境地)
赖特叹了口气:“今天将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日子。”
“本.拉登说的。”克瑞斯终于为自己能说出一个名字而得意。
“这决非是我最得意的一天。”古田惭愧的说着。
“托尼.布莱尔说的。”已经不知道谁在回答。
这时校长和教授一起进来了,他脸色铁青,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道:“你们要为此付出代价!”
“斯大林说的。”全班同学异口同声的回答

读"嫁给玩CS男人十大理由"有感

12月 16th, 2006

偶然看到这帖,先摘录如下.
嫁给玩CS男人十大理由
1、强烈的事业心
  他可以为自己的爱好付出一切精力。将来,他也一定会有自己热爱的事业。而且,男人最性感的时刻之一,就是他专心致志做事的时候。所以,找一个机会在他全神贯注玩 CS 的时候,从侧面好好观察他,你就会发现我说的话没错。
  2、永不服输的精神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CS也是一项体育运动,每一个CSer都有过从被人踩到踩别人的经历,而且这个过程中的第一阶段——被踩,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段。如果没有不服输的精神,早就放弃了。所以,想要在玩CS的男性里找一个容易服输的人很难。游戏中如此,人生也如此,还是找个有骨气的男人比较好。
  3、十分的绅士风度
  就算被人海扁到心里全是眼泪,打完一局后还是要说GG,大不了明天再找回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久而久之,CSer都会养成记吃不记打、谦虚谨慎的良好性格。这同样也是好老公的必备条件之一。
  4、超长的耐心
  一个CSer,不一定每局都会一直比分领先,但他们会在局势落后的时候,全力寻找每一个可以翻盘的机会,这个时候就需要耐心。耐心的去调整心态,耐心的去补满血,然后再给对手致命一击。在你们的生活中,同样也会有不顺心的时候,所以选个有耐心的老公吧,然后两个人,永远以风平浪静的心态,去面对共同的人生。
  5、超强的抗击打能力
  每一个CSer一定都尝到过被POTBOT结结实实拍到脸上的感觉,而且不只是一次。那么,当他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OTBOT,而是充满爱意的小粉拳的时候,他同样也不会逃避,而是甘心情愿去选择做一个满脸笑容、老老实实的沙包。
  6、非同一般的细心
  做为CSer,基本功之一就是在屏幕上找东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的观察力绝对和福尔摩斯不相上下。同样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会忽略掉你的各种感受,包括你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你疲劳时,他会帮助你;你高兴时,他会和你一起享受快乐;你苦闷时,他会安慰你。呜呼,有老公如此,夫复何求!
  7、超越常人的敏捷反应
  又是一项CSer的基本功,反射弧长的人同样不适合这项运动。选择终身伴侣,不一定非得要李连杰,成龙般的身手,但机灵点儿,总不会错吧。
  8、超级丰富的计算机、网络知识
  从选择显卡、CPU、鼠标、键盘,到对驱动、网络条件,进行优化,没有任何一个游戏要像CS一样,可以对硬件和系统做如此多的设置。随随便便找一个CSer,他可以和你就系统的设置聊上三天三夜。再说,以后的世界,永远是计算机和网络的世界,找一个不懂这两样东西的老公,就连出门也会被人笑话的。而且,你们未来的宝宝还没生下来就多了一个老师。小平同志都说过,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这方面你是不用再担心了。
  9、一级棒的心理承受力
  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有Rail穿身,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与敌人狭路相逢。每个CSer都养成了火箭崩于左而不惊,榴弹炸于右而不惧的大无畏精神。人生总要经历坎坷和波折。一个遇事就变得颓废沮丧的人,你会选择他做你的终身伴侣吗?
  10、计划性
  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是CSer应该烂熟于心的事。每时每刻他都在心里默默的做着计划,计算血和甲的再生时间,计算对方还有多少血,思考对方现在的位置和可能的位置。形成了做事缜密的性格后,他同样会把你们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后天是你的生日,应该开个party;大后天该去买大米,顺便把酱油买回来。嗯,就是这样。

看完之后,对本帖的观点给予认同.但是,难道所有玩CS男人都是这样的吗?不是的吧,就拿010同学来说,只怕全班女生如果对此进行投票表决的话,只怕没有多少女生会投赞成票.但如果这样,又与上文观点不符.因此对此最好的解释就是010同学并不算是*****其中的意思,留给大家好好去体会吧!!:em212::em212: